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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县民政局“四个强化” 规范救助站档案信息化管理
发布日期:2015-03-06 字号:[ ]

  为贯彻落实好民政部、国家档案局制定的《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档案管理办法》,景宁县民政局救助管理站注重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并采取“四个强化”,确保救助档案管理规范化、上水平。
  一是强化学习,增强业务素质。为进一步促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档案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县民政局组织救助站工作人员及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档案管理办法》和相关业务知识,精通业务,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打好基础。
  二是强化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县救助站以《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档案管理办法》为基础,先后完善了《档案管理制度》、《档案工作保密制度》、《档案材料归档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并严格按照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档案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装订保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档案管理办法》,就档案的保存、管理、查阅等多方面提出明确要求逐步实现救助档案管理工作信息化和规范化。
  三是强化领导,责任分工。建立了分管领导主抓、救助站负责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真正做到组织上有班子,思想上有位子,具体工作上有措施、有落实。为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档案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组织保障。
  四是强化规范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救助档案管理工作,对流浪乞讨求助人员救助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字、电子文件等资料定期收集整理,并按照受助类别、保管期限分类归档,按年度及时对救助档案的收集、保管、销毁等情况进行统计,确保救助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同时,抓好常态化管理,档案立卷装盒后分类存放,并对每个档案柜都进行编号,粘贴类别标签,将档案盒、盒内资料和档案柜进行对号入座,同步将档案信息录入微机,使档案查阅和信息录入更为快捷,以确保救助档案管理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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